[摘要] 从 消息源获悉,有关主管部门已经基本确定,延迟“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进度。原定于2015年下半年开展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的“营改增”税制改革,不出意外,都将向后延期执行。
从 消息源获悉,有关主管部门已经基本确定,延迟“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进度。原定于2015年下半年开展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的“营改增”税制改革,不出意外,都将向后延期执行。
8月27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在谈及营改增时,楼继伟使用了“适时将建筑业、房地产、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表述。亦有微妙佐证。
所谓“营改增”,是“营业税改 税”税制改革的简称,主要是指将一部分原来征收营业税税目的服务业务项目纳入征收 税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税的应税范围。 税目前的税率有6%和11%两档,按照此前规划,建筑业、房地产业营改增之后, 税税率定在11%。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直对房地产行业“营改增”较为忌惮。
一是税率问题。营业税征收过程中,建筑业税率为3%,转让不动产和不动产销售税率,均为5%,而预期中营改增后的税率为11%。
二是成本抵扣问题。由于 税征收采取抵扣成本后对 部分课税的方式。而在房地产开发、销售环节中,首先存在土地开发成本难以认定,导致土地成本很难取得依法允许抵扣的进项税 的问题。其次,初期库存和固定资产将不能被抵扣,将造成项目公司只有销项税额,基本没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企业税负必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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